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9-05

为做好我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全国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厅〔2026〕1号)以及《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各项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制定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工作实施细则。

一、学院组织机构

(一)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付 颖

成 员:李 曼、白靖文、许 晶、杨 昱、高 爽、

赵李霞、刘春红、刘豫龙、孟庆强、张玲玲

秘 书:何 玉、闫 肃

(二)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

组 长:李荣军

成 员:周振林、王 琼、李凤瑞、丛博文、徐玉龙、

孙旭然(学生代表)

二、推荐原则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推免标准明确、推免程序透明;坚持对知识、创新能力与思想品德进行综合考核的原则,全面衡量学生的综合素质;坚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学习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

三、申请推免生资格基本条件

推免生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不存在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三)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四)符合《东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东农研字〔2023〕2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四、推荐名额

专业名称

推免计划数

应用化学

10

化学生物学

10

总计

20

五、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本科生院审批,细则审批通过后,面向本单位学生正式公布执行,同时制定并公布学院推免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二)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提出申请。

(三)学院根据本科生院和学生工作部提供的相关数据(智育成绩和违规违纪处分记录等)审查申请者资格,同时结合学院推荐办法形成推荐决议,公示所有申请者的成绩排名并上报本科生院。

(四)研究生支教团、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由校团委、学生工作部等相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

六、推免成绩计算及排序方法

推免成绩由智育成绩、创新能力成绩和思想品德成绩构成,各部分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计算。

推免成绩=智育成绩(90%)+创新能力成绩(10%)。

各部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当推免成绩并列时,智育成绩高者优先,若智育成绩也一致,则增加保留各部分成绩小数点后位数重新计算,直至推免成绩比较出区分度。

(一)智育成绩

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四年制专业核算前3学年成绩,以学校本科生院统一核算成绩为准,折算成百分制,以相应比例计入;

(二)创新能力成绩

由学术科技竞赛奖项(60%)、课题研究成果(20%)、论文(20%)三部分构成,学生同一内容成果获得多项竞赛奖项的,按就高原则加分,具体如下:

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

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及相对应的省级学术科技竞赛等大赛中荣获奖励,具体的竞赛名单见《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东农教字〔2026〕15号),以及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其他认定学术科技竞赛目录中的奖项。

2.课题研究成果

学生主持或参加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按期结题。

3.论文

学生在SCI、SSCI、EI及中文核心期刊上(不含增刊、会议论文),以东北农业大学为第一单位且学生为独立作者、第一作者身份发表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不含指导教师)合作的科研成果,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

(三)思想品德成绩

按《东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暨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办法》中的德育模块学分认定标准执行。前六学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此部分单独考核,成绩不计入推荐成绩。如遇特殊情况,推荐单位可以单独形成书面材料对学生的思想品德考核情况予以认定。

七、回避制度

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单位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单位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若与学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委员会成员、学校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成员、所在学院教职工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存在直系亲属、非直系亲属及其他利益关联关系的,应以书面形式主动向所在学院推免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本科生院提交书面报备声明。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分别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和推免录取资格。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提交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讨论并决定。本细则相关内容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咨询申诉渠道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451-55190524

附件:推免成绩计算细则及方法

东北农业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6年9月3日

附件:推免成绩计算细则及方法

T(推免成绩)=Z(智育成绩)×90%+C(创新能力成绩)×10%

(一)智育成绩

智育成绩(Z)由智育学分绩折合而来,智育学分绩指学生所修课程成绩,按本科生院下达的成绩执行。智育成绩(Z)由式(1-1)计算得出。

Z=(Z1+Z2+Z3+Z4+Z5+Z6)÷6*20 (1-1)

其中,Z1为第一学期智育学分绩,Z2是第二学期智育学分绩……以此类推。

(二)创新能力成绩

C(创新能力成绩)由式(2-1)计算得出。

C(创新能力成绩)=

J(学术科技竞赛奖项)×60%+Y(课题研究成果)×20%+L(论文)×20% (2-1)

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J)由学生本人提供符合学术科技竞赛加分标准的相关材料,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分数,J(学术科技竞赛奖项)由式(2-2)计算得出,满分100分,以相应比例计入创新能力成绩。

F(Ji)=[(Ji-Jmin)/(Jmax-Jmin)]*100 (2-2)

其中,Ji为学生i的学术科技竞赛奖项成绩,Jmin为同组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奖项成绩最小值,Jmax为同组学生学术科技竞赛奖项成绩最大值。

表1:学术科技竞赛奖项加分标准

类别及获奖等级

国家级A类

国家级B类

国家级C类

一等奖

80

50

30

二等奖

65

40

25

三等奖

50

30

20

注:(1)同年同一类竞赛项目只计算最高得分;对于有名次项目,第一名按表中得分计,第二名按60%计,第三名按30%计,第四名之后(包括第四名)按10%计。

(2)与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相对应的省级学术科技竞赛得分计算如下:与国家级A类对应的省级竞赛按照国家级A类竞赛加分的40%计;与国家级B类对应的省级竞赛按照国家级B类竞赛加分的30%计;与国家级C类对应的省级竞赛按照国家级C类竞赛加分的20%计。省级学术科技竞赛奖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特等奖及冠亚季军等同一等奖。

(4)同一件作品参加多次竞赛只加一次分,同一次比赛获多个奖项只加一次分,同一轮国家级、省级及校级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

(5)具体加分竞赛目录以《东北农业大学关于公布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的通知》(东农教字〔2026〕15号)及表2: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其他认定学术科技竞赛目录(按C类竞赛加分标准加分)为准。

(6)本年度推免工作,2023版及2026版《东北农业大学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ABC类赛事)认定结果》中所列赛事全部给予认定。

表2: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其他认定学术科技竞赛目录

序号

名称

主办单位

1

黑龙江省智能滴定实验竞赛

黑龙江省化学学会

2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示范中心联席会

2.课题研究成果(Y)由学生本人提供符合课题研究成果加分标准的相关材料,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分数,Y(课题研究成果)由式(2-3)计算得出,满分100分,以相应比例计入创新能力成绩。

F(Yi)=[(Yi-Ymin)/(Ymax-Ymin)]*100 (2-3)

其中,Yi为学生i的课题研究成果成绩,Ymin为同组学生课题研究成果成绩最小值,Ymax为同组学生课题研究成果成绩最大值。

表3:课题研究成果加分标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SIPT)

级别

分值

国家级

15

省级

10

注:(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SIPT)需成功结题,立项未结题不加分。

(2)同年同一类项目只计算最高分;对于有名次项目,第一名按表中得分计,第二名按60%计,第三名按30%计,第四名之后(包括第四名)按10%计。

3.论文(L)由学生本人提供符合论文加分标准的相关材料,按照不同等级给予相应分数,L(论文)由式(2-4)计算得出,满分100分,以相应比例计入科研创新能力成绩。

F(Li)=[(Li-Lmin)/(Lmax-Lmin)]*100 (2-4)

其中,Li为学生i的论文成绩,Lmin为同组学生论文成绩最小值,Lmax为同组学生论文成绩最大值。

表4:论文加分标准

在公开出版的合法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论文须发表、全文在线或有proof

级别

分值

一级期刊

20

核心期刊

10

注:(1)学术论文期刊目录范围:

①一级期刊:SCI、EI。

②核心期刊:CSCD,北核(不包括哲学、宗教、民族学、文化人类学、政治学、历史学、法律、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体育、语言学、文学、艺术、音乐、舞蹈等门类)。

(2)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论文的真实性、原创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审核鉴定。

(三)思想品德成绩

思想品德成绩(S)不合格者(成绩低于满分的60%)不予推荐。S(思想品德)由式(3-1)计算得出。此部分单独考核,成绩不计入推荐成绩。

S=(S1+S2+S3+S4+S5+S6)÷6 (3-1)

其中,S1为第一学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S2是第二学期思想品德考核成绩……以此类推。

(四)推免成绩(T)为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最后排名依据,按此排名由高到低确定推免生名单。

(五)有学术不端行为、申报材料有虚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